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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茜 成都
  在準備寫這篇文章時,我首先想聲明,以下所言都不可能完美地呈現“理性、中立、客觀”這一姿態,一如文章中可能提及的這些人:一對內地游客夫婦、幾個香港青年、一群現場圍觀者,以及坐在電腦前看視頻寫觀後感的知名記者和各路網友。誰都有自己無法逾越的“桎梏”,受制於地域、文化、習俗和眼界,甚至一時一刻內分泌變化所帶來的情緒波動。
  這麼多人的情緒加諸其中,如同很多人的不滿,藉由那對內地游客夫婦和幾個香港青年的偶然衝突,找到了一個不用傷害自己的“出口”,所以,當我們一開始藉由別人的衝突釋放自己的戾氣時,就已然“自私”得無法“理中客”了,包括閭丘露薇。她看似職業的陳述,仍無法避免其在有限的文字里出現了選擇,以至於並未完整展示整個事件的前因後果,所以招致一些人跟帖痛罵。理論上說,即便是一個優秀的記者通過負責的調查所公開報道的新聞,也只可能無限接近真相,而不能代表真相。何況,閭丘露薇就此事件的言論,也只能算一個網友的片面之言,沒有調查沒有採訪,根本算不得記者所為。對一位影響力很大的人而言,一番不客觀的言論,會造成多麼惡劣的影響,可想而知。
  回歸視頻內容本身,如果一定苛求完美,當事雙方誰都無法獨善其身。但僅從警察處理結果來看,真正受到法律製裁的,是“孩子小便”之外的動手行為,而輿論爭論最激烈之處,即“內地孩子當街小便”和“香港青年拽住嬰兒車拍攝”的是非對錯,似乎成為法無明文規定和嚴苛禁止之所在。但這恰恰也是人類智慧所應該發揮作用之處。世上沒有任何法律可以窮盡人類的一切行為,所以,唯有最普遍認可且最不能相容之事,可用法律予以“嚴格劃界”,而法律之外,則需給不同文化習俗及彼此調協的人性等“應予寬容之處”留下靈活的空間。
  我在香港見過的香港人和在港游玩的內地人,並不都如這些“衝突新聞”所見的個體那麼極端,我也相信,即便某種不良情緒可能會因為一定的歷史、經濟、文化衝突等原因而在某時某地某個群體中被激發,也不代表它們會永遠存在,就像內地人不可能永遠素質低下,一些香港人不可能永遠視內地人為蝗。共生共存,並非僅為國與族的宏大命題,其實也是普通民眾的必然聯繫所需。衝突頻繁,也證明不同地域的交流越來越密集,不同地域及人群的聯繫越來越不可分離。
  去年,我曾帶一歲多的女兒去過臺灣,因不知臺灣多在藥局出售尿不濕,曾當街請教一對臺灣夫婦,他們不但熱情指路,離開後又追上我,將自己兒子的尿不濕送了一個給我,說怕孩子急用。我堅信,更多的人性是如此,將心比心,互相幫助,共同提高,比戴著有色眼鏡去專註地捕捉他人的缺失,更顯高貴。
  如果說,我對這個事件一定要有所批判,那麼,我批判所有無視孩子的行為,不管是誰。  (原標題:閭丘露薇這次不算“理中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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