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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為了打通抓落實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後一公里”,力破“中梗阻”,對國務院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察。這次督察,既有各級政府的自查與實地檢查,又要引入第三方評估和社會評價,既督地方、也督部門。
  對公共政策落實開展全面督察,這在我國並非首次提出,但在政策督察中引入第三方評估和社會評價這一在國內外公共政策學界早已成為共識,在西方發達國家公共政策實踐中早已通行多年的科學理念與做法,卻是我國中央政府在其正式會議文件中首次公開提出,意義十分重大。
  所謂第三方評估的第三方,是相對於政策制定者與執行者這兩方之外的人員,包括研究機構、專業評估組織、媒體輿論、一般社會組織和公眾等,美國蘭德公司、布魯金斯學會等智庫或專業機構都是該國公共政策評估的活躍力量。所謂評估,主要是對依據一定的程序和標準,對公共政策的效率、效益和影響進行科學評判,從而為改進、調整或者創新政策提供依據的行為。一言以蔽之,評估就是要評價政策是否達到預期目標。
  在我國,對政策執行進行的評估在政策活動中一直存在,只不過以往的評估多數是政策制定者或執行者的內部評估。這種內部評估的優勢是掌握的信息較為全面,但最大的缺陷是自己評估自己,公正性明顯不足,評估報告往往要麼成評估者文過飾非的“煙幕彈”、陽奉陰違的“答辯狀”,要麼成為自我吹噓的“贊美詩”。這種自我評估的結果,於是乎也就成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等諸多執行梗阻的“遮羞布”,或者公共政策夭亡於“最後一公里”的“哀悼詞”。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獨立第三方評估可以有效解決這一身份角色衝突問題,因為其利益超脫性而使得評估結果更具公正性,同時專業評估機構或者研究機構的評估也有更高的專業性、權威性。這種第三方評估只要能夠加以經常化、機制化運用,不僅可以成為政策制定者手中科學有效的評判依據,從而對政策執行者形成監督震懾,更成為對執行不力者的問責利器;反過來也可以成為政策執行者進行反饋評價的有效渠道和途徑,從而對政策制定者也形成有力的反向監督與問責作用。
  當然,第三方評估和社會評價在政策督察中的引入,其政治意義更值得期待。研究機構和專業評估機構作為非政府組織和智庫,通過參與政策評估過程,無疑可以更好地和政府建立起合作伙伴關係。新聞媒體則通過參與政策評估,無疑能讓其監督作用發揮得更為專業化、更具權威性。更為重要的是,作為政策過程中的利益攸關方,社會公眾及其社團組織若能成為政策評估的重要主體,不僅可以更加有效維護其合法利益訴求,更能落實其參與政策過程的民主權利,無疑成為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一個重要途徑。所有這些,對有效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對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都意義非凡。
  當然,第三方評估也有其短板,如難以獲得充足有效的信息,自身經費有限等。如果政府出資支持其參與政策評估,則難免有利益衝突甚至被授意和綁架之嫌。但只要中央政府通過落實信息公開法律等措施,對政策制定、執行方的相關非涉密信息披露予以強制性要求,同時對非營利組織的募集資金等行為予以鼓勵和保障,這些短板並非不可剋服。至於政府聘請第三方評估的利益衝突問題,也可以通過公開招投標、多主體評估相互參照等加以規避。
  在公共政策實踐中引入第三方評估和社會評價,無疑是一本好經,希望能長期念下去,使之儘快變成政策活動的法制化流程。
  (張智新,首都經貿大學公共管理系副教授,海外網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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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張智新:第三方評估能治“政令不出中南海”?)
(編輯:SN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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